功能性食品2026监管动态:各国审批标准对比

时间:2026-01-04 11:10:02点击:66科学营养与饮食

功能性食品作为一类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补充营养成分的食品,近年来在全球市场上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。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不断提高,对功能性食品的需求也日益旺盛。由于不同和地区在文化、法规、消费观念等方面存在差异,其对功能性食品的监管动态和审批标准也各不相同。了解2026年各国功能性食品审批标准的对比情况,对于企业拓展国际市场、保障消费者权益以及推动行业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。

功能性食品2026监管动态:各国审批标准对比

在美国,功能性食品主要依据《联邦食品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》进行监管。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(FDA)将功能性食品分为膳食补充剂和一般食品两类。对于膳食补充剂,其审批相对宽松,企业只需在产品上市后向FDA提交安全性报告等相关资料,无需事先获得FDA的批准。但FDA有权对违规产品进行召回和处罚。而对于声称具有特定功能的一般食品,审批要求则较为严格,需要提供充分的科学证据证明其功能声称的真实性和安全性。在2026年,美国可能会进一步加强对功能性食品标签和广告宣传的监管,确保消费者能够获得准确的产品信息。

欧盟对功能性食品的监管主要遵循《营养与健康声称法规》。该法规对功能性食品的定义、标签、声称以及审批程序都做出了明确规定。欧盟将功能性食品的健康声称分为两类:经过科学验证的声称和未经科学验证的声称。对于经过科学验证的声称,企业需要向欧洲食品安全局(EFSA)提交申请,并提供详细的科学研究报告。EFSA会对申请进行评估,只有通过评估的声称才能在产品标签上使用。在2026年,欧盟可能会持续完善其审批标准,提高对功能性食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要求,同时加强成员国之间的监管协调。

日本是功能性食品发展较为成熟的之一,其监管体系主要包括特定保健用食品制度和营养功能食品制度。特定保健用食品是指具有明确保健功能的食品,企业需要向厚生劳动省提交申请,经过严格的审查和审批程序后才能获得许可。营养功能食品则是指含有特定营养成分并具有相应功能的食品,企业只需在产品上市前向厚生劳动省备案即可。在2026年,日本可能会进一步优化其功能性食品分类管理体系,加强对新兴功能性成分的研究和监管。

中国对功能性食品的监管依据《食品安全法》以及相关的法规和标准。目前,中国将功能性食品称为保健食品,实行注册与备案相结合的管理制度。对于使用新原料的保健食品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,需要进行注册审批,企业需要提品的研发报告、安全性和功能性评价材料等。而对于使用已经批准的原料且功能声称相同的保健食品,可以进行备案。在2026年,中国可能会进一步完善保健食品的审评审批机制,提高审评效率,同时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力度,打击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。

各国在功能性食品审批标准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。这些差异不仅反映了不同的监管理念和重点,也给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发展带来了挑战。企业在拓展国际市场时,需要深入了解各国的审批标准和监管动态,提前做好产品规划和准备工作。各国也应该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,推动功能性食品监管标准的协调统一,以促进全球功能性食品行业的健康、有序发展。只有这样,才能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,让功能性食品在全球范围内发挥更大的作用。